为进一步推进柳州市商事制度改革,2017年4月27日,柳州市召开了全市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2017年第一次联系会议,解决柳州市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协调。一是建立“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市长为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日常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2016年以来,柳州市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听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汇报,调度、协调、督导落实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同时,要求各城区政府、管委会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调度和督导机制,推动加强部门联动配合,确保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是扎实推进“一单、两库、一细则”编制和建设任务。全市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完成了全市29个执法监管部门360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依托工商综合业务系统建立市场主体数据库,录入各类市场主体21.09万户;完成执法人员名录库建设,共录入29个执法部门、898名执法人员。做到“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二)制定监管实施方案,推进责任落实。2016年,柳州市工商局办代政府先后制定了《柳州市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柳州市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市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全面对应承接确定的部门分工事项,逐项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路径等,明晰各职能部门的市场监管责任。通过逐级传导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落实体系。与此同时,积极构建市县两级“一单双库”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柳州六县(区)均正式印发了本地区双随机实施意见。
(三)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一是构建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为实现多部门联合执法,柳州市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原则,自主研发了“双随机”联合执法抽查软件平台,并且确定工商局、食药局、质监局三个执法部门作为试点单位,相继开展了多次“双随机”抽查行动。仅在2016年9月的抽查行动中,共随机抽查30家企业,就发现这些企业停业7户,注销1户,9户存在问题,成效明显。二是开展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结合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公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并将登记所有市场主体注册信息、年报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众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强化信用约束。2016年,柳州市应年报企业47347户,已年报企业41006户,年报率86.61%;应年报个体工商户133861户,已年报个体工商户98852户,年报率73.85%;应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2107户,已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1860户,年报率88.28%。三是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2016年柳州市工商局以抽取市场主体3%的抽取比例作为抽查任务进行抽查工作,共抽查企业1232户,个体工商户302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5户。四是积极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按照“谁处罚谁录入”的原则,认真做好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制作公示告知单,及时告知当事人;并下发文件对案件信息的录入和公示审查进行规范,要求专人录入案件信息,办案机构负责人对案件公示信息进行审查。通过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约束,构建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厘清市场监管职责,防止监管真空。落实工商登记后置许可事项“双告知”制度,在自治区建立的市场主体信息协同监管平台未能使用之前,通过设立公共邮箱,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推送给经营项目的审批部门,建立同级部门之间“双告知”信息推送、认领和监管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提升登记服务效能,实现部门协同监管,切实履行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