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
消费提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消费维权>>消费提示
老鼠吓人,商家担责
发布日期:2017-06-09     

紫荆花开,又是为自己衣橱添置春装的季节。但近日,在柳州市工作的唯女士却在和朋友逛街购物时遇到了一件糟心事:她在试衣的时候被一只老鼠吓到了。

4月18日中午唯女士和朋友前往柳石路某服装店选购衣服,并挑选了其中一件进行了试穿。但在试穿过程中,突然从门缝中挤进来一只大老鼠,并直接向唯女士身上蹦跳。情急之下,唯女士挥手驱赶老鼠却不慎将手砸到试衣间门页的金属把手上,造成了手指和手背受伤流血不止。

到服装店对面的诊所进行紧急处理后,唯女士和服装店提出了赔偿要求。服装店负责人表示愿意承担唯女士医疗费用,但拒绝其所提出的赔偿误工费要求。理由是该事件属于意外,是无法预料预防的,且消费者受伤较轻不应该产生误工费用。

协商无果之下,唯女士拨打12315电话投诉。经了解,唯女士是织物加工企业的缝纫工,手部受伤虽然不重但确实会影响其正常工作。12315工作人员向服装店老板说明,《消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唯女士在店里试衣服遭受此意外导致的损失理应由商家承担。

   最终在12315中心工作人员调解下,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初步协议:服装店同意先行支付唯女士100元医疗费,并且承诺承担后续治疗产生的费用。误工费用则在协议中约定等待唯女士取得工作单位相关证明后再行协商处理。

 

 

                                           12315中心  曾健峰



文档附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