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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柳州工商系统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四)
发布日期:2017-03-14     

     佐佑健身消费维权案  柳北区分局承办

 

 

案例简介:当事人于2015年6月18日至2016年4月13日止,向有健身意向的群众收取健身预付款办理佐佑健身风情港店会员卡,共办理风情港店会员卡2074张,收取预付款3376696元。自2016年1月8日起,柳北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陆续接到消费者投诉称柳州市佐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办卡承诺。经分局调查,柳州市佐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风情港店为按时开业,于2015年11月与消费者约定并承诺称将于2016年1月初退还预付款,在约定时间内未依照约定履行其承诺。另经查实,当事人在佐佑健身会所收款收据上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佐佑健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外办理会员卡。

处理结果:依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上述应当退款而故意拖延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应当处罚的情形。另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柳北区分局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对当事人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罚款10000元;2.对当事人对于消费者提出退款的合理要求故意拖延的行为,罚款20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210000元。

点评:近年来,预付卡式消费在餐饮、美容美发、洗浴、汽车、健身、等多种服务行业广泛使用,成为新兴消费业态,预付卡形式消费似乎具有一定的便利性和价格优惠,但背后也存在较大的风险,2016年,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共受理预付卡投诉12件,主要反映的问题集中在预付卡消费恶意欺诈、虚假宣传、突然关门消失、单方面终止服务等几个方面。提醒消费者消费要理性,办卡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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