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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工商局“广西三月三”假期消费投诉案例
发布日期:2016-04-12          作者:柳州市工商局12315中心

 

广西三月三小长假期间,柳州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共接到投诉举报咨询电话113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7.5%,其中咨询99件,投诉10件,举报4件。主要涉及汽车质量和合同、手机质量和售后、餐饮住宿娱乐消费纠纷和家电售后等问题,其中反映手机质量和售后问题及汽车消费纠纷仍居投诉的前两位。

案例:

一、48日,李先生反映7日下午其在飞鹅路新时代一公司促销宣传活动现场参加活动,商家称参加活动免费送手机和电动车。最后李先生却发现要求交1000多元,认为欺诈消费。工商执法人员到现场了解到,该公司联合通信公司做促销宣传活动,预存话费可免费送手机和小型电动车。李先生所交的1600元,其中有1499元作为话费使用,200元是可任意使用的话费,1299元预存的话费可得到1799元的话费使用额度,分24期返还,每期返还58元,每月最低消费106元,只要持续在网使用都可获得话费返还。李先生认为要求预存话费和免费送的宣传不符,要求退还预存话费。经调解,商家愿意收回礼品手机和小型电动车,退还消费者1200元,手机卡正常使用卡上的金额200元话费,以及1799元分24期返还的话费。消费者无异议。

二、9日,候先生反映前段时间在一品牌汽车4S店交了5000元订金,现在到店里提车,商家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车,认为商家违约,要求商家赔偿损失。商家提供两个解决方案,一是再等1个月,商家提供1000元的消费卡;二是退还订金。消费者同意退还订金,但要另外赔偿500元的误工费。双方协商不下,要求12315指挥中心派勤到场调解。经调解,商家同意由消费者提供赔偿500元误工费的手续材料,商家愿在合法的情况下予以赔偿。

三、10日,韦女士拨打12315咨询,去年213日在美团拍的团购卷,在江滨路一影楼照了一组孕妇照300照片,约定7天去选片。谁知小孩早产了,一直在保温箱内接受治疗。去年6月份,小孩满三个月后其去影楼选照片,影楼也同意了,共选了30张照片。可现在小孩一岁多了,影楼还没通知去领照片,打电话去问,才得知影楼把她的孕妇照片及底片遗失了,咨询如何维权自己的权益。目前,影楼只同意赔偿1千元。

12315工作人员告知韦女士,关于该项赔偿法律法规未作具体规定,建议其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是否接受影楼做出赔偿款,如有不同意见,和影楼协商不下,可持消费凭据到辖区工商所进行行政调解。

四、11日,杨先生反映10日在谷埠街飞鹅二路华强电子世界一家通讯店购买了一部小米手机,回去后,他朋友发现手机背面粘贴的进网许可证和警告标示的标志,警告标示上的字已被磨得有些看不清了,进网许可证的边角肉眼看上去也有些泛黄,认为是使用过一段时间的旧手机。一大早,杨先生就拿着手机到售后去鉴定,售后称,不能检测新旧,只能检测是不是该品牌的手机。杨先生来到店里要求退货。商家称杨先生朋友的证明也不是官方的,坚持称该手机是新的,不是旧的,不肯退货。杨先生只好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求助。工商执法人员到现场调解时,发现杨先生已将手机背后的保护膜和识别码撕掉,并且昨天已经使用手机进行拍照和传送多张图片,看得出来手机使用频率很高,出现杨先生所说的标示有些许模糊也并非没有可能。从肉眼上看也没有很明显翻新旧手机的迹象。消费者没有其它证据证明手机是旧手机,工商人员建议其通过质检部门检测后,或有新证据后再向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消费时应注意保留消费凭据,以便日后维权,如引起消费纠纷可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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